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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河北古碑失窃案20年后侦破情形如何?
- 2、QQ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 3、邻居安设像头,360度的,时常拍到我家门口,说也不听,咋办?
- 4、男子强行出小区与防疫人员起冲突并将其殴打,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河北古碑失窃案20年后侦破情形如何?
邢台市北郊的一个小村叫南良舍,村西的千年大柏树十分耀眼。柏树下,村民们竖立了一块记事碑,记载了该地曾有一块魏晋时期的古造像碑,1995年被盗走的不幸历史。
现今村里的年轻人都不知道造像碑的模样,但村中40岁以上的人对古碑印象深刻,认为古碑是村里的宝贝,说起盗碑的坏人他们都恨得咬牙切齿。
转眼到了2017年春节前夕,这天,一条消息在村里传开,20多年前被偷走的宝贝古碑被公安局找回来啦,于是乡亲们开始奔走相告。
一、古碑失窃
1995年7月20日凌晨2点多钟,河北邢台县会宁乡南良舍村笼罩在夏日的夜幕中。随着几声狗叫,村西传来了汽车马达声,有位老乡被吵醒,从窗户向外看,一辆带着翻斗的吉普车熄火后停在了老柏树下,接着有七八个黑色的人影手持撬杠一类的工具在老柏树下晃动,个把小时后,吉普车在烟尘中离村远去。
早晨五点多,起早的村民发现,村西柏树下由蓝砖镶嵌的古石碑不见了。这还得了,村民马上报告给村支部书记霍东全,霍书记来到现场看到地上散乱的碎砖头和汽车的车辙,感到事态严重,急忙找来村治保主任兼村文物保护员吕先贵,责成他马上到乡派出所报案。
南良舍古碑被盗的消息很快经邢台市公安、文物部门上报到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7月21日上午,两厅局领导立即作出批示。下午,公安厅刑侦处的缉私科副科长钱兰奇和笔者(在省文物局负责安全工作)赶赴邢台县,在查看了被盗现场后召开了有市县公安部门参加的会议,强调了文物的重要性,要求当地公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搜集线索,尤其对文物犯罪猖獗的宁晋县进行重点排查,迅速破案,挽回损失。
二、千年瑰宝
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并在南北朝时期大行其道,崇佛重做功德一时成为社会之风气,奉佛造像碑也应运而生。所谓造像碑是在碑石上开龛,雕刻佛像为主的的石刻,并铭刻造像缘由和造像者姓名、籍贯、官职等信息,有时也线刻供养人像,流行于北魏至唐代。其题材和造型风格一般接近于同时期的石窟寺艺术,但造像形体比石窟寺造像小,雕刻一般采用高浮雕技法,十分精细。
据清光绪版《邢台县志》记载,邢台县南良舍村的造像碑原在一个叫魏寺的地方,因寺院久废,古碑便随着建筑遗迹掩埋在地下。到了清代,古碑重见天日,村民将其移至村西的真武庙前。因碑首抹角呈圭形,刻有佛教造像,故又俗称为“阁顶披肩造像碑”。
碑阳佛造像
该碑阁顶已失,仅存石卯,碑额高27厘米,碑身高120厘米、宽78厘米,厚21.6厘米。碑阳为一以殿阁为主体的上下两层群体造像,主辅佛像计18个之多。碑两侧各有造像两尊。加上碑阴上部的佛像,碑身共有造像27个。造像有端坐、打揖、咏经、闲逸及飞天等造型。碑阴中下为碑文,由于剥蚀严重,仅有部分文字断续可辩,其中的“故太常卿扬州(使)君之玄孙 唯那 昙和 上胄 隆洪并,世跨赵国,姿性冲散,玄鉴 朗,抱慧水以洗心,佩慈风以荡思。知道不类,绝理必 立伽监之禅室,又率众一百 人造石像一躯 ”讲述了:立碑者是一位“昙”字辈高僧昙和,其曾祖父曾在西晋任太常卿扬州刺史,几代居住赵国。昙和大和尚性情高逸,品格非凡,洞悉百态,智慧得如水一样,可以洗涤人们的一切烦恼污垢,像佛一样慈爱众生,涤荡繁乱之思。其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虔崇佛教,建造佛寺,率一百多信徒敬造了这尊石造像。在碑正文下,有铸造石像功德名录,昙和名列第一。碑上留有“大魏兴 年岁次辛酉二月癸卯日”字样。经查,包括北魏、东魏、西魏,年号第一个字为“兴”字,而且为辛酉年的只有东魏孝静帝兴和三年,即公元541年。因此,造像碑应该是东魏时期的遗物,距今已经1400多年。
该造像碑运用高浮雕和浅浮雕以及线刻的雕刻手法,技法高超、细腻,内容丰富并富于变化。造像字体雄健、质朴沉厚,为典型成熟的魏碑体。它是邢台市境内现存最古老的两尊魏碑石刻之一。其制作工艺精巧、造像逼真,是研究东魏时期佛教艺术及历史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198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碑阳、碑阴
然而,就是这样一件重要历史文物,被胆大包天的犯罪分子公然盗窃。尽管公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可案件侦破并无进展,古碑从此杳无音信。
三、举报现积案
2016年3月下旬,一封匿名举报信放到了邢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王志杰的办公桌上,内容仅有短短的几行字,说20年前的某个夏天,宁晋县的小华子在邢台东静庵附近一棵老柏树下盗窃了一块古石碑。王支队1987年毕业于河北警校,是一个从警近30年的老刑警,职业的嗅觉告诉他,举报内容将作案者名字、作案地点和被盗物品写得清清楚楚,绝非空穴来风。他即刻通知邢台县公安局贾春魁副局长对线索进行调查。
东静庵原是邢台县东汪镇的一个村,由于近年邢台市区扩建,邢台县的许多乡镇划归了邢台市,东汪镇几年前就划归邢台市桥东区。按照王志杰支队长的指示,县公安局的干警们来到桥东区公安局了解20多年前东静庵是否发生过古石碑被盗事件,翻遍了公安局的卷宗均没找到任何记录,老干警们也不记得东静庵发生过古碑被盗案,访问原来的老村民,他们也把头摇的像拨郎鼓一样,没听说过。莫非是举报人记错了,干警们扩大了调查范围,又到东静庵邻村的西静庵和北静庵。调查的结果同样令人失望,这里从来就没发生过古石碑被盗案。
碑阳佛造像
王志杰支队长得知调查的结果后鼓励干警们不要气馁,并跟干警们一起重新分析举报信,王支队指出:信中除把人、时间、地点交代得十分清楚外,还有一个细节,石碑在棵老柏树下。调查证实东静庵、西静庵、北静庵村没有老柏树,说明东静庵不是被盗地点,被盗地点应该另有所在,为什么举报信提到东静庵,有可能东静庵离被盗地点不会太远,犯罪分子应该在盗窃古碑时路过或在东静庵停留过,故对东静庵印象深刻,举报人极有可能参与了当时的盗窃,事情过去20年,错把东静庵记成盗窃地点。
听完了王支队的分析,干警们眼前一亮。王支队接着指示,以东静庵为中心在方圆20公里范围继续扩大调查,调查重点是老村民和有老柏树的地方,同时动员邢台县公安局的老干警回忆多年前发生在邢台县的所有文物案件。
干警们兵分两路,一路深入县属各派出所,与派出所的公安干警一道访问乡村的老村民。另有干警在县局查阅人事档案,寻找在县局工作过的老同志。4月7日,负责查阅人事档案的干警发现有个叫马振峰的干警多年前在下面的派出所工作,现在还在县局。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贾春魁副局长叫来马振峰,得知贾副局长的意图,马振峰干警沉思了片刻说,1995年自己在会宁乡派出所时,南良舍发生过古碑被盗案,被盗地旁边有棵老柏树…
消息迅速反馈到王支队长,他指示队长和县局立即前往南良舍村。
南良舍村位于邢台市西北方向的北环偏西一点,几乎与邢台市连为一体,东南距东静庵14公里处。干警们在村西看到,一棵大柏树赫然矗立,树下立有两块石碑,小一点的石碑上写有“河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南良舍造像碑,时代:北魏。批准时间:1982年7月23日”。大碑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记事碑。
举报信的内容得到了证实。
4月8日邢台市公安局领导责成邢台县公安局立即立案,成立南良舍造像碑被盗案专案组,局长和政委直接领导,贾春魁副局长为专案组长,县刑侦中队贾建才队长负责侦办。
四、寻找小华子
专案组成立后,侦破工作迅即展开,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案情。专案组分析认为,案件现场证据的搜集,寻找熟悉案情的当事人均有一定困难,但举报信提供了一个叫小华子的人名,而且是宁晋人,所以专案组决定从这一线索开始寻求突破。
然而,谁又是小华子呢?
4月10号,刑侦二中队贾建才队长带领专案组一行来到了宁晋县公安局。
宁晋县位于省会石家庄东南60公里,交通发达,商贸活动频繁,人们头脑灵活。早在明朝时,这里的部分农民就开始倒腾古董赚钱。据说当时有些村里死了人都没有劳力抬尸,因为男人都出去倒腾古董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改革开放,又有人把眼光盯在了文物上,倒买倒卖走私盗窃文物在该县的苏家庄镇、大陆村镇、四芝兰镇的大小杨庄、东丁、西丁等几个乡村泛滥成灾,后来河北的许多文物案件均与宁晋有关,它与保定的雄县、安新和曲阳县成为河北文物犯罪的重点县。
当宁晋县公安局领导得知贾队长一行的来意后,迅速安排警员,从有文物犯罪前科的人员入手,了解叫“小华子”的人。很快几条线索汇集到公安局。这小华子还真是个名人,在宁晋文物圈里有些影响。经查,小华子,本名孙某华,1968年出生,家住苏家庄乡孙羊杯村,无正当职业,长期从事倒卖文物的勾当。
找到了小华子,接下来专案组就是收集他的犯罪证据。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造像碑被盗前的照片和资料汇集到专案组,然而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并没找到,如果仅根据一封举报信对孙某华采取强制措施,显然证据不足。如何取得铁证突破案件,依然困扰着专案组的刑警们。为此,专案组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干警们分析,小华子既然长期从事倒卖文物,他从事的犯罪活动不会只有一次。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在继续收集被盗案证据的同时,对其实施秘密监控,如发现他有任何犯罪证据,即刻采取强制措施。
近几十年中国的文物犯罪,一般具有集团化团伙作案、暴力化、现代化和盗、运、贩卖、走私一条龙的特点。监控不久发现,孙某华与孙某军,孙某强关系密切,而且经常出入在一起。经查,孙某军,孙某强也是文物贩子,多次参与倒买倒卖文物活动。孙某军,54岁,孙某强,47岁,他们均为苏家庄乡孙羊杯村人。专案组分析认为,三人有可能是一个文物犯罪团伙的成员,从三人的关系看,孙某军年长于孙某华和孙某强,孙某军常常对后两人指手画脚,地位明显高于他俩。三人与外界的联系主要是石家庄、河南、柏乡、张家口的一些文物贩子。渐渐地,一个以孙某军为首,有孙某华和孙某强参加的文物犯罪团伙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孙某军和孙某强是否参与了20年前的案子还不得而知,从三人的密切关系看,他们共同参与盗窃南良舍造像碑不是没可能。专案组决定除对小华子继续监控外又加大警力对孙某军和孙某强实施监控,特别将孙某军列为重点对象。
五、预谋盗唐陵
监控显示,四月中旬以来,三人多次与河南等地人联系买卖文物,但均没有实际的成交。五月初,专案组发现三人频繁联系陕西和内蒙的文物商贩。难道他们又要干什么坏事吗?专案组干警的神经立刻紧张起来,经其他线索了解到,几人商定要到陕西咸阳的三原县盗掘唐代王陵。线索震惊了专案组。现在看来,孙某军等人真不是一伙小打小闹的毛贼,而是一个经常剑指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文物的江洋大盗,不打掉这个犯罪团伙,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随时都会有危险。
专案组迅速制定方案,准备等他们在陕西作案时,现场抓捕,打个现行。
五月上旬,孙某军、孙某华、孙某强从河北临城准备了盗墓用的自制炸药和挖掘工具,开着客货两用车来到了陕西咸阳的三原县,在当地盗墓分子的带领下,与先期赶来的内蒙同伙住到了三原县的一个小宾馆里。专案组也悄然而至,并事先通知了当地公安部门。
三原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西南距咸阳30余公里。是省会西安的北大门,其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名胜古迹繁多,唐开国皇帝李渊的献陵和唐敬宗李湛(809-827年)的庄陵就坐落在这里。此次,孙某军一伙选择盗掘的正是庄陵。庄陵在县城东北15公里陵前乡柴家窑村东250米,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原的义务保护员
孙某军等住下后便开始了盗陵前的准备。然而,这次来三原他们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在陵前镇,他们看到所有的环卫车上均写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标语。在柴家窑村看到竖起的庄陵文物联防办公室的大牌子。白天,他们到陵台周围转悠,常常看到巡查陵台的联防队员和巡逻的公安干警。有时还碰到村民问他们是从哪里来,吓得他们谎称自己是旅游的观众。晚上,他们潜入陵台附近观察,发现大约个把小时就有巡逻队巡视封土,交叉纵横的手电光在陵台上下左右晃动不停。看到这里他们又惊恐又失望。回到县城小宾馆,几个人合计,认为在保卫如此严密的情况下,安装炸药爆破皇陵根本不可能,别说盗陵了,在三原呆久了都保不准什么时候被逮住,几个人感觉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于是商量决定,另找时机,择日再干。他们很快退了房,做鸟散状分别回到了河北、内蒙。
考虑到孙某军一伙盗掘未遂的情况,专案组并未贸然抓捕,而是继续监控。
六、倒卖青铜器
眨眼间,春去、夏过、秋又寒,冬季来临了。
几个月以来,孙某军对上半年没能在陕西干上一票耿耿于怀,以至于自己手头吃紧,甚是沮丧,同时又时刻在踅摸着时机准备再干。
12月初,孙某军在给石家庄一个叫董某伟的人打电话时得知,董某有几件青铜器想出手,他认为商机来了。第二天跑到石家庄看到了董某手上的青铜器。其实对青铜器,孙某军并没什么研究,但他还是装模作样的又是闻,又是敲,又是拿着放大镜看,折腾了一番后告诉董某东西不错,接着便跟董某商量把这些东西卖出去,赚他一笔。董某手头也紧,正愁没机会换钱,俩人一拍即合。接着孙某军找到柏乡县的一个买主,约定12月12日在石家庄成交,金额40余万元。
青铜器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文物保护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下半年,河北省公安厅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将该案列为省督案件,专案组在请示了县局领导后决定,利用他们成交的机会收网,打掉这一活动多年的文物犯罪团伙。
谈好了价钱和成交时间,孙某军开始了成交前的准备,为防止黑吃黑,找来了孙某华和孙某强帮忙,而董某伟则找来了王某、王某波协助。12月12日,三波人聚到了石家庄。成交的时间到了,然而狡猾的孙某军却没来,他把孙某华和孙某强推到了台前。孙某军没在场,抓还是不抓,专案组当机立断,他不在也要收网。
结果孙某华、孙某强,董某伟、王某、王某波和柏乡的买家在买卖文物过程中被当场抓获。远在它地听信的孙某军得知同伙被抓后,吓得他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七、案情白天下
专案组当天便把孙某华、孙某强一伙带到宁晋突审。几个人对倒卖文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对以前的问题保持缄默。对此,邢台市公安局派出了刑侦二大队的教导员齐小强协助专案组工作。齐教导员是个做过多年预审工作的老刑警,审讯是他的强项,拿下过许多重要案件的口供,通过政策攻心,及时突破了孙某华的心理防线,不但使他交代了到陕西盗窃庄陵的情况,而且供出了专案组期待的南良舍造像碑盗窃案。
据孙某华供述:1995年夏季的一天,孙某军找到了孙某华、孙某军和本村的边某华,说在邢台县有块古碑,弄回来能卖钱。多年来,几人跟随孙某军倒卖古董,都是些小打小闹,没赚什么钱,这次听说能赚钱,眼珠子发亮,显得异常的兴奋。短暂的准备后,他们租了两辆吉普车,将一个翻斗车挂在其中一辆吉普车上,装上撬杠等工具,纠集了张某合等8人,于1995年7月20日零点左右,从苏家庄出发,直奔西南方向的邢台县。1点半到了东静庵,由于天黑路不熟,几个人下来问了路。2点左右到达南良舍村,一辆车停在了村外,车上的人下来步行,另一辆车慢慢开到了村西的柏树下,熄了火。在手电光的照射下,几个人用撬杠撬开造像碑两边的砌砖后七手八脚将400多公斤造像碑抬到了吉普车的后挂翻斗上,盗走了这件精美的东魏石刻。
回到宁晋县苏家庄孙羊杯村时,天已大亮,孙某军打发别人先回家,自己和边某华开车到边某华承包的果园,挖了个深坑,把造像碑埋了起来。
南良舍造像碑丢失后省市公安出动大量警力侦办案件。作为文物犯罪重灾区,宁晋县成为重点调查的对象,孙某军一伙根本没机会将文物倒卖出去。四百多公斤的石刻不便外运,为了自身的安全,狡猾的孙某军决定将文物长期埋藏,择机而动。
转眼到了2002年,边某华的果园承包期到了,村里准备重新划分承包地,边某华能否再次承包果园成了未知数。这下急坏了边某华,他怕埋着的石刻露馅,便找到孙某军等人商量,几个人认为眼前警方追查风声已经过去,可以找个买主了。
孙某军到县城的天宝东街,找到一个叫郭某温的人,请他出面帮着找买主。郭某将近50岁,擅长修复文物,在圈内有较多的人际关系。听说有生意做,他答应帮忙,没几天就告诉孙某军有人要货,但一说价钱,孙某军就不高兴了,对方只答应给几千块钱。
孙某军撇开了郭某温再次联系买家。终于在广州找到一个叫熊某成的河南人,此人36岁,经常在广州的芳村、西湖路一带贩卖古董。看到孙提供的照片,作为一个行里的老手,熊知道这件石刻的价值,便答应买下,但看到孙急于出手的样子就使劲压价,以一万元的白菜价成交。
至此,由孙某军亲自策划参与的盗窃倒卖南良舍造像碑的案情真相大白,孙某军是案件的主谋,邢台公安局发出了通缉令,并开始网上追逃。
八、国宝归故里
然而,造像碑从2002年就被倒卖出去了,时间过去了14年,文物还在吗?买主熊某成又在哪里?
专案组根据孙某华提供的信息,联系河南和广东警方终于查清了熊某成的情况。熊某成,50岁,河南内乡县城关镇人,多年从事文玩古董生意,在广州有古玩店,经常来往于广州、河南、北京贩卖古董。
碑阳造像
今年1月4日,专案组掌握到熊正在北京做生意,便迅速赶到北京并联系当地警方,晚9点在潘家园附近的宾馆将其抓获。
熊是个老江湖,突审过程中,一直避重就轻,拒不承认倒卖宁晋石刻事实。齐小强大队长制定了详细的询问计划,逐渐摧毁熊的心理防线,审讯了20个小时候后,在铁的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2002年收买孙某军的造像碑,并转手倒卖的犯罪事实。
原来熊得到孙某军的文物后,也觉着东西好,但毕竟是偷来的贼货,是个烫手的山芋,在手里放了8年后的2010年,以1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在北京古玩城的一个朋友。熊交代,他的这位朋友一直将造像碑放在店里,至今没有出手。
得知文物在北京,专案组的干警们如释重负,他们顺藤摸瓜。1月11日,在北京古玩城某店铺成功起获文物。
这件被盗20余年的造像碑,终于回到邢台故里。
20l7年1月26日,盗窃南良舍造像碑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军也被抓获归案。接着,参与密谋盗窃庄陵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印、郑某东、鲁某江等人也被缉拿归案。
一个长期活动于河北、河南、陕西、内蒙的文物犯罪集团被彻底铲除。
QQ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视频聊天时明明看到借钱的就是亲朋好友,可最终还是上当了;通过 QQ 应聘工作,却被骗了报名费、保证金……近一段时间,太原市接连发生二十多起利用 QQ 诈骗的案件,受害人损失巨大。4月26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通报了近期破获的3起典型的 QQ 诈骗案件,同时解剖了不法分子3种主要诈骗手法,提醒广大网民加强防范。 1 典型案例 案例一:去年5月中旬,市民张某的 QQ 号被盗,不法分子冒充张某诈骗其好友1万元。网警支队经过半年多侦查,远赴广西宾阳端掉了这个诈骗团伙,潘某等嫌疑人目前在押。现已查明,全国受骗群众达300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案例二:去年7月上旬的一天,市民原女士和儿子通过 QQ 视频聊天,儿子说因有急事借了同学3.7万元钱,并提供了同学的银行账号让母亲还钱。原女士汇款后与儿子通电话才得知上当。网警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最终在珠海打掉了这个4人诈骗团伙。 案例三:去年9月下旬,省城某高校学生闫某看到网上有一条"商鼎文艺出版社"招打字员的信息,结果联系应聘时被对方以保证金等名义诈骗2.2万元。网警最终在南宁查获了这个家族诈骗团伙。 2 三种手法 网警分析发现,不法分子主要有三种诈骗手法。 手法一:与目标 QQ 视频聊天时截取画面,再诱骗目标 QQ 浏览钓鱼网站盗取密码。当目标 QQ 不在线时,冒充目标与其亲朋好友聊天行骗。 手法二:利用 QQ 冒充或虚构一些企业,发布虚假招聘或中奖消息,诱导受害人掉入陷阱。 手法三:制作仿真度较高的网站页面,冒充知名公司的网站传播虚假中奖信息,再以手续费、邮寄费、所得税名义诈骗。 3 防骗策略 针对网络 QQ 诈骗案件,网警提醒网民: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及不明链接,防止 QQ 号码被盗;接到不明身份的来访时,不要透露自己及亲友的信息;发现 QQ 号码被盗,要及时通知亲友,并尽快取回、更改密码;如果遇到亲友在 QQ 视频里求助,先通过其他渠道联络求证,也可通过细节问题验证;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正规公司不会在 QQ 聊天消息中通知用户中奖,也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用户缴纳中奖的相关费用;网上交易后要保留好银行打款凭证,万一遇到诈骗可为警方提供线索;发现掉入陷阱要及时报案。
邻居安设像头,360度的,时常拍到我家门口,说也不听,咋办?
邻居家装的摄像头正对着自己每天必经的楼道,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最近,市民赵女士一直为这件事烦心不已。近年来为了自家门口安全,不少人开始在门外安装摄像头、或者给大门装上电子猫眼,相邻而居的其他业主,也面临着和赵女士同样的困惑。
有律师提出,“私人生活安宁”是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人安装摄像头如果造成邻居不适,则应当拆除。也有人认为毕竟是为了安全考虑,安装摄像头只需和最相关的邻居协商好就没问题。
■邻里矛盾 你家摄像头为何对着我家门口
“他监控自己家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别把我们也带上。”几个月前,赵女士的邻居在自家大门旁的墙面上装了一个摄像头。可让赵女士无法接受的是,这个摄像头也能把自己家门口的情况和楼梯拍个一清二楚。
虽然经过沟通,邻居已经把摄像头对着赵女士家的方向遮上了一块纸板,但每天进出家门必经的楼道还是会被拍下来。在赵女士看来,五楼的楼梯除了快递和外卖人员之外,每天基本就只有三户人家会走。“他们要想监视我的生活轨迹可太容易了。”赵女士说。
家住朝阳区的市民贾先生最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发现,邻居家装了电子猫眼,而且时间已经长达几个月。由于贾先生家入户门正好与邻居家相对,这也意味着他家大门已经被邻居家的猫眼“盯”了小半年。“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设备,就可以随时偷窥我的生活,如果他有歹意,后果非常可怕。”
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内嵌式摄像头已经非常普遍,“电子猫眼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铃”等产品五花八门,价格通常在两三百元不等,大都具有访客识别等功能。“如果有人出现在您家门口,您绑定的手机APP就自动弹出提示,画面清晰度最高可以达到1080p,完全能看清人脸。”一家专卖店客服介绍。
■判决先例 装摄像头的人家大多不占理
那么,邻里间共用的公共区域内,彼此是否独立享有隐私权?住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之前,有没有告知邻居的义务?记者发现,现行法规或物业管理规定中并没有针对此事详尽的明文规定。而根据现有各地法院的典型判例,装摄像头的人家并不占理。
广东省某小区的董某,就曾因为在门外墙体和自家大门猫眼上安装监控摄像头,几次被邻居顾某告上法庭。据法院发布的终审判决书显示,董某家的摄像头完全可以监控顾某出入住宅的全部情况,对顾某个人的居住安宁造成侵扰后果,应视为民事侵权。
本市也曾有邻里之间因为私装监控而打官司的案例。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此案中状告邻居安装摄像头侵权的原告方败诉,但判决书中给出的理由是:“经查明摄像头拍摄范围是安装者家房门及墙体,而非楼道,不能拍到路人的体貌特征。”
在许多高档小区的楼道内,摄像头已是“标配”。有观点认为,如果安装行为出自开发商或者物业,家家户户都有同样的、对楼道监控的权益,则不太容易发生冲突。“如果这是违法的,开发商和物业怎么会如此大张旗鼓地给每家每户都装摄像头?”市民金女士购买新商品房后,发现自家大门上在交房时就已经装好监控系统,她觉得此事无可厚非。居民们争议的焦点,落在被拍摄的住户是否知情和同意上。
■争议焦点私人能否采集公共影像尚无定论
实际上,目前地铁、银行、电梯、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已经非常普遍,关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存放、管理也都有严格的管理规范。但对于私人采集公共影像的行为,目前还尚无相关规定,这也使得许多业内人士看法相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翔宇表示,现行法律对于隐私权的外延、内涵以及侵犯隐私权的具体类型规定尚不明确。但根据新《民法典》对“隐私”内涵的界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都被包含在“隐私”范围内,而“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则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具体类型之一。
但《民法典》中对“私密空间”的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界定。在王翔宇看来,根据通常认知,在居民楼楼道内安装摄像头对居民出入公共通道、进出电梯的活动进行监控,会对居民的心理自由感造成一定的束缚,而不压抑、不束缚的生活状态亦是私人生活安宁的重要组成部分。
“邻居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使赵女士出入公共通道的行踪均被录入。无论邻居是否存在窥视他人隐私之主观故意,其行为仍构成隐私权侵权。”王翔宇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则分析,按照现有通行理论,住宅楼道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公共区域,而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私人是否有权采集公共影像。在他看来,新《民法典》把私密活动纳入保护范围,但赵女士的上下班及进出门则很难归类到私密活动范围。
“为了保护财产权和人身权,只要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公共利益,还没有明文禁止私人在家门口安装监控。”王营认为,赵女士邻居监控拍摄的楼道位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赵女士也无权以“私密空间被侵犯”为由要求邻居拆除摄像头。
■专家观点
存储端泄露隐私也要担责
除了邻居对自身隐私权的侵犯,赵女士和贾先生还有另一层担心,那就是录制视频的后台存储是否安全。“因为技术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情况并不罕见。就算邻居没有主观恶意,但要赶上信息泄露,一样会侵犯到我的隐私权。”赵女士说。
据上述专卖店客服人员介绍,可视门铃的内存卡可以24小时不间断录制,录制时间根据存储卡容量和画面清晰度的不同在2至16天不等;而云存储则是在画面出现变动时才会录制,画面静止时不会录制。“只要画面中检测到人,就会自动开启录制。”这名客服人员说。这也就意味着,从本地上传至云端存储的录制视频中,有可能包括大量人员活动的画面,甚至人脸信息。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主体复杂和缺乏相应监管,私人采集公共影像实际上存在更大的隐患。“人脸等生物信息无法更改,一旦遭到泄露会严重侵犯被采集人的个人隐私。以目前的技术只能追踪到第一泄露人,至于这些资料被中间转移多少次,是很难确定和追责的。”一名从事网络安全行业的技术人员说。
律师也认为,如因采集人的原因发生被采集图像泄露,采集人应当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如因技术故障或黑客攻击导致泄露,造成邻居信息被非法使用,供应商应当有产品责任,安装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公平责任。“抛开侵权与否的讨论,单从技术角度来说,类似产品也存在风险,供应商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王营提醒。
(原标题 邻居家装的摄像头对着我家大门口,我不爽 楼道内装摄像头要考虑邻居感受)
来源 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杨天悦
流程编辑 U017
男子强行出小区与防疫人员起冲突并将其殴打,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他也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且在防疫工作当中拒不配合,涉嫌扰乱防疫工作的一些政策和规定,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且罚款500元,可以说这也是在情理之中,在河北省尤其是石家庄市和邢台市疫情形势如此紧张的今天,我们绝对不能够搞特殊。
都知道2020年注定就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开始之际,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就相继出现了新冠肺炎患者的案例,之后人数也是在不断的增加,两地也是针对一些严重的地区采用了封村封小区的措施,这可能给当地的一些居民造成了一些生活上的困扰和麻烦,一些人认为形势没有那么紧张,非要搞得这么兴师动众,所以他们就拒绝服从防疫工作的管理,在他们想要出去的时候,你必须要给他们开门,如果你不理会他的话,可能他就会对你言语辱骂,甚至拳脚相加。
就在前一段时间又发生了这样一个殴打防疫人员的案例,据了解,这件事情发生在邢台的信都区,当时有一名男子想要出小区,但是被小区门口站岗的防疫人员给拦住了,并且明确向他讲明了现在防疫形势的严峻,并且要求他在家里面等待核算结果的通知,并且出示他的健康绿码,但是在防疫人员说完这些之后,他不但不予理会,反而还用一些脏话去辱骂防疫人员,态度也是非常的不端正。
看着防疫人员没有理他,他竟然又去殴打防疫人员,可以看出行为非常的恶劣,之后被警察带走,基于了拘留五天。但是我觉得这个处罚确实有点轻了,前一段时间在沈阳皇姑有一对父子因为殴打当时防疫工作的民警而被给予了一年的有期徒刑和八个月的有期徒刑,相比于邢台的这个案例实在是重不少,在以前形势如此紧张的今天,能够做出这样的处罚也确实是能够震慑民心。
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翻译工作的要求不要去顶撞那些医护人员和维护秩序的民警,只有我们积极的配合防疫的工作才能早日的结束,才能早日还给我们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我们的医护人员在一线为我们保驾护航,甚至有的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希望大家都能够理解他们,体谅他们,而不是去跟他们作对。